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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已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据此,四川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3月31日正式指定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为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和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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