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例唾液斑检材DNA检验情况报告
李烨, 张树林, 司徒沛尧
(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广东 江门 529000)
【关键词】 法医物证学;唾液斑DNA;检验报告
唾液斑是DNA检验中常见的一种检材,在物证检验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笔者对本实验室2003年8月份至2006年3月份送检的385份案件相关物证进行DNA检验,总的阳性检出率为67.5%;同一认定的案件占50.3%。
唾液斑物证检材载体种类多,如烟蒂,果皮,果核,水杯,牙刷,口香糖,强奸案中被吮吸过的妇女乳房,矿泉水瓶,案犯舔食过的饭勺,面罩,口罩,口腔拭子,咬痕,邮票等,此类检材属微量检材,在提取时应注意提取的方法,才能有效的获得满意的结果。
1检验方法
不同的检材提取的方法不同,对主要类型的检材提取方法进行交流:
烟头应选择唾液浸润较多的地方,取烟头过滤嘴外包装纸末端
口香糖放置低温冰箱中冷冻,硬化后在口香糖边缘不同部位切取适量,加 450ml 纯水,振荡,离心,去上清。5%Chelex-100 150μl、PK(5mg/ml)15μl,孵化期间振荡或搅拌数次。其余步骤同上。
其余检材提取方法:先取0.3×
2 结 果
本385例检材中,烟蒂313份,果皮3份,果核15份,水杯10份,面罩2份,牙刷14份,口香糖4份,强奸案中被吮吸过的妇女乳房12份,矿泉水瓶7份,案犯舔食过的饭勺1份,口腔拭子3份,咬痕1份。唾液斑如扩增效果不佳,可采用Microcon-100过滤柱浓缩纯化,除D7S820 及 FGA位点扩增成功率较差外,其它位点均获得满意的结果。
3 讨 论
以上检材取自各类刑事案件的现场及个体,包括杀人,抢劫,盗窃,爆炸,强奸等案件。杀人抢劫案中案犯预伏时遗留的烟蒂,盗窃案中案犯紧张饥渴时饮食的物品,爆炸案中固定炸药的口香糖,恐吓信的邮票,失踪人口家中的水杯等。
烟头的检出率的高低与吸烟者的习惯有关,有人喜欢叼在口中,有人放置指尖并未吸入等。香烟品牌也可提示案犯的经济状况,地域特征,如广东地区人们吸“白沙”,“红玫”,“红双喜”,“五叶神”,“红山茶”较多。提取应结合现场分析,物证新鲜程度,污染程度,准确判断,准确提取。
带把柄的水杯要分段提取,兼顾内外缘,可分析出案犯的左右利手;牙刷为个人专用品,提取牙刷毛及刷头塑料部拭子;水果可提取牙印和果皮部咬痕边缘;粘附炸药的口香糖,往往由多个人咀嚼后聚集在一起,检验时注意多处不同部位的提取;水果食品上的唾液斑应及时转移到纱线上,防止变质腐败。
唾液斑DNA检验主要是针对大量易获得的口腔上皮脱落细胞的核DNA的检验。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唾液斑DNA检材在现场遗留的情况比较普遍,通过对唾液斑DNA检材的充分利用,拓宽了DNA检验技术的应用领域,使DNA检验技术不在局限于血痕、精斑等常规生物物证的检验。因此在现场勘查和日常检案中,要注意发现、提取并充分利用唾液斑DNA检材,使唾液斑等微量生物物证在刑事办案中发挥出更大的效能。
【作者简介】李烨(1977-),男,辽宁省沈阳市人,法医师,双学位,主要从事法医DNA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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