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量血痕检验认定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通,霍晓武,田有旺

(晋中市公安局科技处,山西 晋中 030600

 

【关键词】   微量血痕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案

 

随着DNA检验技术的发展,微量血痕作为有力证据已得到大家共识,特别是在侦察破案方面的作用也日益突显。笔者就一起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中,利用微量血痕认定嫌疑车辆的案例分述如下:

1 简要案情

2006321下午5时许,张利生(男,38岁,榆次人)在榆盂线16KM+100m处被一辆汽车撞伤右下肢(因病情严重,当时即行截肢术)。肇事汽车逃逸,侦察人员经过5天的连续作战,终于锁定了一辆可疑车辆,交通事故勘查人员对车辆初步检验,未发现有价值的物证。肇事司机也心存侥幸,否认事实真象。因此对嫌疑车辆的检验成了查明事实的关键。

2车辆检验情况

所检汽车为解放重型厢式货车,车牌号为黑R53625号,外观检验未发现可疑痕迹及物证,结合现场及伤者陈述碾压情况,确定重点要在嫌疑车辆的左侧轮胎部位发现血迹及纤维组织。受害者张利生骑摩托车与重型厢式货车由南向北同向行驶,张利生为右下肢膝以下损伤,分析认为系左侧第三、四轴轮胎碾压的可能性较大,随后对可疑汽车挂车左侧第三、四轴外轮胎全部拆卸,详细对外轮胎内边缘、内轮胎外边缘进行裸眼检查,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随后用放大镜再次在上述可疑部位进行查找。终于在左侧第三轴内轮胎外侧胎肩部发现0.2cm×0.2cm的类似陈旧血痕附着物。

3血痕提取

车辆轮胎上0.2cm×0.2cm的类似陈旧血痕附着物,面积小,提取难度较大,稍一疏忽就会把唯一证据丢失,案件的侦破就会陷入缰局,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提取可疑血迹就成了点睛之笔。用生理盐水浸湿2cm长纱线,缠于牙签上,轻轻擦拭轮胎胎肩可疑血迹部,尽量让可疑血迹全部转移到纱线上,后在距可疑血迹2cm处取空白对照纱线,阴干后存放入纸袋中。

4检验结论

经对取之不易的微量血痕与受害人血迹进行DNA同一认定,结果认定轮胎上所留陈旧微量血痕为受害人所留。

5案件特点

此案性质比较明显,但办案人员对此事较难处理,认定肇事司机较难,主要存在如下困难。a、相隔时间太长,摩托车及重型厢式货车上明显的物证已失去或不能辨别;b、肇事司机态度坚定,认为自已当日开车经过此地,但没有接触人;c、受害者指认车辆,但没有客观证据;d、车辆轮胎上0.2cm×0.2cm的类似陈旧血痕附着物,面积小,提取难度较大;e、摩托车及厢式货车上没有明显的擦蹭碰撞痕迹,认定肇事车辆没有客观证据。

6分析

上述交通事故逃逸案中,受害人膝以下行截肢术已构成重伤,经提取微量血痕,与受害人血迹最终DNA做了同一认定,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因此,我们在办案中,尤其是在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及车辆认定中,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1、要有提取微量物证的意识,而且要明白所取微量物证的意义及作用;2、要重视微量物证,想方设法细心寻找微量物证,对可疑车辆及受害者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迹象,特别是容易忽视的部位;3、技术人员要有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同时要有熟悉的专业知识,发现微量物证要知道怎样处理,保存,检验等;4、要认真分析案情,模拟现场,重建现场、对可疑车辆要重点检测部位,发现可疑物证要及时准确、科学地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