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医物证学DNA检测技术破获强奸杀人案1例
樊文忠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内蒙古 鄂尔多斯017000)
关键词:法医物证学;精斑血型;DNA检测;法医现场分析
1案件资料
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十七时,某镇中心卫生院药房内发生一起杀人案,本院药剂师聂某(女,42岁)被杀死在药房内。时值元宵佳节,案情重大,市旗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率领精锐技侦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现场尸体检验、尸体解剖,现场访问、现场分析等工作。
1.1现场尸体检验:
尸体呈头东脚西仰卧于中心卫生院药房靠里侧地面上,`头面部鼻梁、双眼以上至左颞顶在28cmx
1.2现场访问
1.案发前死者丈夫在家睡觉时模糊听到有人来找妻子聂某要买药,听为本地口音。2.案发前有人看到有一个戴银灰色头盔的人,骑红色女式弯梁(带篮子)摩托车进来中心卫生院院内并停在前排东墙边(死者住房也在中心卫生院前排东墙东侧相距
1.3法医现场分析
死亡原因:钝器打击所致颅脑损伤。
损伤特点和致伤工具:(1)、致命伤具有毁灭性。致命伤集中于头面部鼻梁、双眼以上至左颞顶在28cmx
死亡性质:他人所为。
作案人数:一个人能够完成杀人过程。致命伤集中于头面部表明被打击时并没发生强烈的搏斗,可以用案犯持有强大威慑力的凶器、已形成了较多威逼伤来解释,致命伤和威逼伤均反映出一人的行为特征。
作案动机和目的及与死者关系:(1)作案动机通常分为谋人(报复)、谋财(抢劫)、谋性(强奸)、作案动机不明四种,威逼伤多发生在谋财与谋性之间,死者身上金质装饰和现金没有拿走,显然不符合谋财。尸体上身衣服上卷至两乳以上,下身赤裸,阴道内检出大量精液,表明案犯实施了暴力性性侵犯行为。作案时就地取材反映出案犯事先没有预谋和准备,结合行为反映出性要求强烈,胆大妄为,更符合酒后作案。其家里可能有高血压患者,为患者买药见色起意,临时产生了强奸念头,先期并不为杀人,而是处于胁迫以达到某种企图,由于胁迫没果,目的不达或情况突变不得以而杀人。知道死者住处(或通过别人打听的),对卫生院的环境比较熟悉或者认识叫不上名字,或者认识死者。
案犯刻画:(1)具备红色女式弯梁(带篮子)摩托车、银灰色头盔、熟悉摩托车驾驶技术的、不是居住在本地,可能居住在距本镇不远的周边地区,可能到发案地来走亲访友的人员、有事来或途径发案地的想买药的人员,饮酒后出来的人员。(2)、行为反映出不够沉着,制服死者不是太有效,年龄上提示不是很大,不是惯犯。
艰难曲折的法医物证检验:戴银灰色头盔从死者阴道内提取精斑一方面作DNA检验,另一方面做ABO系统血型检验,用以进一步缩小已经网入具备案犯刻画条件且没有依据排除作案嫌疑的200多名嫌疑人员。先后委托多家法医物证检验部门,秏时一月有余,行程两万余里,终于准确确定精斑血型为O型。就此一项又将排查范围大大缩小,嫌疑人员由200多名压缩至11人,进一步进行DNA检验,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铁锁比中,破获了一起在社会上影响面较大的强奸杀人案。
破案情况:
2 讨 论
本案利用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精斑血型)大大缩小排查范围,最后用DNA技术锁定罪犯,其中成功经验里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如在案件搁浅时法医坚定了信心,拿着检材四处奔波,求助全国知名的法医物证检验部门定血型,在几家得出结果不统一时,也不放弃,最终用DNA技术锁定血型,一次将200多名嫌疑人员压缩至11人,为后期DNA技术锁定罪犯提供重点检材等。此案的侦破引来一些反思,目前DNA分析技术已逐渐广泛应用,传统的检验方法逐渐被其取而代之,这种对DNA分析技术的依赖性,导致法医学常规物证检验出现滑坡现象,这种情况在没有DNA分析技术的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此案的侦破再次证明了法医学常规物证检验在命案侦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呼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要重视和加强次项工作,呼吁基层同仁不要丢了法医学常规物证检验这一老本行。
作者简介:樊文忠(1964—),男,内蒙古乌审旗人,主检法医师,大学(本科),主要从事法医损伤、法医临床及法医物证鉴定工作。联系电话:1360477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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